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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关心下一代“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7-12-14 00:00 (点击: 2373)

关于在全市开展关心下一代“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实 施 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关工委基层组织和五老队伍建设座谈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济发〔201514号)和市关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济关工委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市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关心下一代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意见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按照省关工委和市委有关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开展“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为推动,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心下移,面向基层,健全组织,壮大队伍,丰富载体,完善机制,努力实现关工委基层组织网络化、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增强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按照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关工委组织,到2017年底基层关工委组建率达到90%以上;两年内基本实现乡镇、社区(村居)、学校、机关、企业等基层关工委组织全覆盖

(二)开展五好关工委创建。要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好、骨干队伍作用好、制度健全执行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积极探索创新好”的“五好”关工委创建要求,进一步规范创建程序,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考核验收,切实提高五好创建率,到2017年底达到60%以上。

(三)抓好五老队伍建设。逐步发展壮大五老队伍,动员更多的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到2017年底,全市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达到6.5万人。

三、工作内容

要准确把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明确任务目标,着力从组织网络、队伍建设、活动载体、工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关工委组织。积极推动党建带关建,推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把关工委组织建设抓紧抓好,努力做到凡是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关工委组织、凡是有青少年的地方就有关工委开展工作。加强乡镇、社区(村居)、学校、机关、企业等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完善基层关工委组织网络,扩大关工委工作覆盖面。在机关建立关工委组织,吸收老干部、老专家、老党员等参与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在农村、社区建立关工委组织,可由党组织书记兼任关工委主任,吸收两委成员、老党员、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老战士等担任关工委班子成员;在学校建立关工委组织,可由在职校领导兼任关工委主任,由学校退休老领导、老教师、老教育工作者担任关工委班子成员;在企业建立关工委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由企业党委或工会负责人兼任主任,吸收老干部、老职工、老专家、老模范等参与到关工委工作中来。

(二)选优配强各级关工委班子。加强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既要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又要根据年龄层次和身体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充实,抓住市县乡换届的有利时机,及时充实调整领导班子。把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有威望、有热情、能干事、身体好的领导干部充实到班子中来,特别是选好配强各级关工委主持工作的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要由在职的领导和退下来的老同志组成,共同主持工作,优化结构,提高整体能力。

(三)扎实开展创建五好关工委活动。近年来,我市五好关工委创建率逐年攀升,要在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好经验、推广好做法,进一步提升创建成效、提高创建率。坚持严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每一个创建成功的五好关工委都能成为标杆。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五好关工委进行跟踪督导,不定期抽查,使其在工作中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四)召开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发现总结县(市、区)、乡镇、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在基层组织和“五老”队伍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召开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推动全市基层组织和“五老”队伍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五)建立五老数据库。采取组织动员、五老推荐、活动吸引等多种办法,多渠道发动五老就地就近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逐步发展壮大五老志愿者队伍。按照《济宁市五老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济关工委发〔201614)要求,对五老志愿者开展调查登记、分类统计,积极稳妥、安全有效地实现五老志愿者资源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五老志愿者发挥作用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六)做好五老志愿者发证工作。按照《省关工委关于做好五老志愿者发证工作的通知》(鲁关工委〔201613号)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要举办一次“五老”志愿者发证仪式,扩大关工委影响力,增强五老的荣誉感和使命感。6月中旬要完成发证任务。要把登记发证的过程,变成进一步组织动员的过程,逐一摸清情况,针对五老不同特点和优势,研究如何更好发挥作用。

(七)举办五老志愿者骨干培训班。市县乡换届结束后,举办一次全市关工委骨干五老志愿者培训班,将其列入组织部干部培训计划和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对骨干五老及换届后新充实到关工委班子中的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与工作能力,更加适应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形势

(八)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年底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选表彰一批市级“十佳五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对特别突出的“五老”先进事迹进行总结提炼、汇编成册,制作一部“五老”风采录,大力宣传推广“五老”先进典型,真正发挥典型的带动引领作用。结合省关工委成立25周年纪念活动,积极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参评全省十佳五老、先进集体和个人。

{C}四、  {C}{C}方法步骤

全市关心下一代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从2017年初开始,到2017年底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准备阶段(2月—3月)。各级关工委、老干部局要向党委作出汇报,争取支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搞好调研,制定活动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全面启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二)推进落实阶段(4月—10月)。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关工委、老干部局要分头深入基层,采取看现场、查资料、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指导,推进工作。市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将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和培养典型,推广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各县(市、区)关工委、老干部局要组织力量,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标准,分层次逐个对乡镇、社区(村居)、学校、机关、企业进行总结检查,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个人,报市关工委。市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将会同关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组织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各级关工委、老干部局要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关心支持,自觉把基层关工委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主动请示、及时汇报。要依靠“党建带关建”,统筹推进基层关工委建设,按照基层关工委“活”起来、“强”起来的思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五老”作用发挥、制度健全落实、积极探索创新、活动经常有效等关键环节,使基层关工委有效运转、发挥作用。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订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意见,并报市关工委备案。

(二)督导检查。市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将会同关工委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指导,帮助各县(市、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关工委、老干部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经常性的督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舆论宣传。各县(市、区)关工委要根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点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及时宣传推广各基层单位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并及时上报市关工委。

(四)评选表彰。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整体推进全市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年底,市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将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并结合活动期间的督促检查情况,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济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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